长江口倾倒垃圾案提起公诉 2万吨“海盐垃圾”入长江

2021-01-26 23:21:37 22

2016年底,江苏太仓至上海崇明一段的长江入海口惊现万余吨生活垃圾,白花花地遍布两岸,并一度威胁到附近的水源地。今年2月,浙江省检察院宣布已批捕25人;9月16日,江苏省检察院表示已在江苏省常熟市对9人提起公诉。

危险废物

江苏省检察院通报涉及的被告人均为海盐县垃圾抛江事件关联人士。长江口倾倒垃圾案同时涉及浙江省嘉兴市下属海盐县与海宁市两地的生活垃圾处理问题,相关的垃圾处置地下利益链条更牵涉苏、浙、皖三地。财新记者注意到,不同时期公布的通报中,经官方核定的“抛江”垃圾具体数量亦不断增长。“海宁垃圾”何时进入司法程序,目前尚不明确。

2016年12月18日,太仓警方查获两条航船,其总共倾倒来自海盐县的生活垃圾1900余吨;2017年2月,浙江省检察院表示,抛江的垃圾中另有来自海宁市的生活垃圾9747.24吨。9月16日,江苏省检察院公布的数据是,来自海盐县而最终进入长江的垃圾共计19589.94吨;检方认为,海盐县另有15980.32吨运至浙江湖州、安徽等地非法填埋。

江苏省检察院指出,2016年4月下旬,浙江省桐乡市天顺垃圾清运服务有限公司通过招投标获得为期一年的浙江省海盐县生活垃圾外运处置业务。2016年8月至12月间,该公司股东、工作人员为共同牟取非法利益,在明知张根、洪小勇等人无生活垃圾处置资质的情况下,以明显低于合法处置成本的价格,将35570.26吨生活垃圾交予他们处置。

《财新周刊》此前报道,这起严重的环境污染案件缘起于长三角地区缺乏足够的生活垃圾处理设备。大约2014年起,多地市容环卫部门或私下默许、或公开招标,将本地出产的生活垃圾交给一些小型私营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再由这些民间人士自行接洽内地的生活垃圾焚烧厂,以航运方式经长江将这些垃圾运去处理。

一些生活垃圾焚烧厂曾经存在产能过剩的情况,愿意与相关的垃圾中间商接触。然而,一方面是焚烧厂所在地的生活垃圾产量日益增长,另一方面是长三角地区更加依赖这种模式,致使这些焚烧厂的产能很快饱和,而拒绝继续接收来自长三角地区的垃圾。与此同时,焚烧厂所在地的环保部门对生活垃圾的运入实际持否定态度,这种交易处于灰色地带。垃圾中间商与焚烧厂之间一般不存在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关系。产自长三角的生活垃圾于是无处可去,涉事的垃圾中间商选择将其抛入长江。

东窗事发以后,两地的生活垃圾重新运入当地的垃圾填埋场,而本地填埋场并无库容,只能简单地往上堆积。6月,微信公号“海盐发布”透露将进一步就本地生活垃圾焚烧厂的选址工作征求意见。


编辑:程彩云

网站首页
服务项目
工程案例
联系我们